1)第五十四章 侍寝丫头_原来我是隐世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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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魅道:“前辈之名,血魅早有耳闻,今日一见,让血魅深深敬佩。”

  在见到许言前,她从未想过当今世上还有神境大能,那可是活着的神明。

  结果,现在这只存在于传说的人物,就在她面前。

  若非亲身感受到这些无上大道,根本无人会相信神境大能居然会在这样的小城。

  许言不晓得这个叫做血魅的女子为何态度转变如此大,且对他十分敬佩。

  他笑着道:“过誉了,我无非就是写字、画画、雕刻、泡茶、弹琴、下棋、医病而已,顺带经营个小店,一个很俗的世俗人。”

  血魅看着小店中的木偶、字画以及一些茶具,点头道:“前辈的确很雅致。”

  隐世高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素无华而又蕴含大道至理,她算是深深感受到了。

  金皇蚁躺在一个木偶上,悠然道:“主人,这个女子是个不错的好苗子,比之前那个扫地的小子天赋高多了,可以留下来当个侍寝丫头。”

  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子的底蕴和修为境界、修行天赋,即使在远古时期,也能算作极佳。

  只是没有得到好的培养,以至于现在有些弱了。

  血魅听到金皇蚁的话,错愕地看向木偶上的金皇蚁,惊诧地道:“前辈家的蚂蚁,居然会说话。”

  她用神念查看过了,金皇蚁身上没有妖族气息,分明不是妖族。

  不是妖族却可以讲话,只能是一种强大的生灵,但她从未听说过有什么蚂蚁很强大。

  金皇蚁冷淡地道:“什么蚂蚁,会不会说话,本大爷可是金皇蚁,你叫我金爷就行。”

  当年,那些圣地大教的圣主、教皇见了他可都是要喊金前辈的,让血魅叫金爷已经是很给血魅面子了。

  许言无视了金皇蚁对血魅说的话,朝金皇蚁道:“小金,你说血魅姑娘天赋很高,为何又要让她留在我这破店,岂不是耽误人家。”

  有一说一,血魅的姿色堪称绝色,容貌不差秦雨蝶、慕容月丝毫,身材更好,也更加成熟有女人味,一颦一笑间充满着极致的诱惑。

  这样的女子,连他看了都十分心动,不过自己一个凡人,想太多可不好。

  白日做梦做太多,会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金皇蚁不屑地道:“切,让她留在这里是为了她好,只有在这里才能让她的天赋彻底展露出来。”

  留在这里可以时时刻刻感受道意,对修士的好处不言而喻,算得上是最好的修行之地。

  血魅满含期待地道:“前辈……我觉得金……金爷说的对,血魅在这里修行比在其它地方修行要快上很多。”

  她进入小店没多久,感受着各种道意,不仅修为精进了一些,对道的理解也更深了。

  要是长期在这里生活修行,那么可以实现质的蜕变,说不定可以突破自己原本的天赋界限到达更高的境界。

  “血魅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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