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百零六章:五年,五年_大明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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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吱呀!”

  就在柳诗云惊讶之时,房门推开。

  一名中年男子缓步走了进来。

  “小七,几年不见,你的功夫退步了啊!”

  这男子身材高大,鬓角微白,虽然已年近五旬,但目光灼灼丝毫不显老态,即便一袭麻衣,依旧难掩周身贵气。

  柳诗云看到这男子,不由得脸色大变。

  她当即单膝跪地,面露恭敬之色。

  “拜见主人。”

  “起来吧!”

  男子随意的坐在座椅之上。

  一旁女杀手弯腰倒茶。

  “啧啧,密云龙井,金龙舌,没想到这唐鼎到是个雅人。”

  男子品了一口清茶,啧啧称赞。

  柳诗云干咳一声。

  “启禀主人,这茶……是我自己买的。”

  “茶杯……倒是唐公子送的。”

  “哈?”

  男子瞟了一眼手中的镶金琉璃杯,嘴角抽了抽。

  “汰,原来是个暴发户。”

  “咳咳,唐公子生性洒脱,平时可能不太注重这些繁文缛节。”

  柳诗云讪讪一笑。

  “主人,您怎么来京城了。”

  “怎么?不想见到我!”

  “不敢!没有主人,小七早就死在乱葬岗之中了,小七这条命一辈子都是主人的。”

  “可我想要的不是你的命,是你的心啊!”

  男子笑着摇摇头。

  “小七啊,我让你来这南京城收集情报,你这情报工作怎么搞着搞着就搞成了别人的小妾了啊?”

  “咳咳,此事……说来话长。”

  “那就不用说了!”

  男子咂咂嘴。

  “朱高燧这小子啊,要颜有颜,要才有才,就是性格啊有点变态。”

  “我听说他想通过你离间唐家父子,让唐家上演一出父慈子孝的戏码?”

  “主人明鉴!”

  “哦,你是如何想的?”

  “小七全凭主人做主。”

  “别紧张,坐!”

  男子随意摆了摆手。

  “这唐家父子我调查过,都是人才,尤其是那名叫唐鼎的小子,十分有趣,连本王都有些捉摸不定。”

  “这等人才自然是要早些毁掉才好,毕竟本王的目标可是整垮大明啊!”

  男子笑容一敛,抬眼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情绪不由得变得激动起来。

  “五年,五年了。”

  “你知不知道这五年时间,本王是怎么度过了吗?”

  “这五年时间,本王天天在南昌城喂蚊子,南昌那穷乡僻壤,不光蚊子特别多,蟑螂特别大,竟然还会飞,这玩意儿连人都不怕,你敢信?”

  “本王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蟑螂,朱棣那小儿将本王发配到南昌,就是赤果果的折磨,这五年的痛苦,本王无时无刻不铭记再心。”

  柳诗云:“⊙▽⊙”

  男子:“ˋ︿ˊ”

  “主……主人,这是花露水,能驱蚊,说不定也能驱蟑螂,要不……您试试。”

  “哈?南京城竟有此等好物,还挺香,不错不错。”

  男子抹了点花露水,满意的点点头。

  “好东西,制作此物之人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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