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四章 是谁在惦记他?_神话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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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杀一百次都不嫌多。

  如果不是罗洹大厦在闹市区,周围房屋实在是太多,丁欢都想要一把火将罗洹大厦烧了。

  走出罗洹大厦,丁欢决定先去动车站,坐车前往昆新城。

  昆新城建城时间不到十年,原本是为了对付昆仑山脉凶兽而建立的,现在凶兽如此可怕,也不知道这个地方还有没有动车前去。

  不过在一条小道边,丁欢停住了脚步。

  他看见了一个拾荒老头,那个拾荒老头距离他还比较远,以丁欢的修为还是看的清清楚楚。

  和别的拾荒老头有些不同,别的拾荒老头至少还有一根铁钩在垃圾堆里面翻寻,而这个拾荒老头就这样用手在垃圾堆里面翻找着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上一世他双腿被打断,双眼被挖去,就是一个拾荒老头将他捡起来,然后卖给了基因联盟。

  是不是这个老头?

  是不是这个老头,只要听听他的声音就能知道。

  就在丁欢想要过去询问一句的时候,一名妇女拎着一个马夹袋出来。

  “这里有些吃的,你要不要?”妇女显然比较心善,主动走到老头面前,将手中的马夹袋递给老头。

  在这个年代,给拾荒者送吃的,绝对是大善人一个。

  “谢谢您……”老头赶紧将手在身上擦了擦,沾满垃圾的泥土就全部擦到了身上。

  擦完泥土,他才双手接过女子的马夹袋。

  丁欢深深的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就是这个老头,这老头就算是化成灰了,这个声音他也记得,哪怕对方只是说了三个字。

  这老头当时说的是,‘一千联盟币就一千联盟币,这可是基因亲和体,便宜你们了。’

  这一刻丁欢恨不得立即就过去,将这老头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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