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五十七章 剿犬_盗墓从瓶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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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物通载:犬经》一篇当中,把世间的狗按照体形大小,粗分为三类:

  其中最大者为“獒”,普通中常者为“犬”,体态小的才称作“狗”,这是从古就有的说法。

  可现今世上常将“犬”与“狗”混同,却不知两者大有区别,不可一概而论。

  而眼前这条被灵州百姓称为“神獒”的恶犬,比拉磨的驴子也小不了多少,身上有数片天生的血斑,行动之际如同被一团团火云围绕。

  只此一节,便可断定,其并非真獒,而属于犬类中体形最近于獒的品种,应该是从漠北草原上来的“鞑子犬”。

  在传说中,此犬能屠狮灭虎追杀群狼,性情最是凶猛无比,不知其为何会流浪至这江南之地。

  李长清用醍醐灌顶之法习得了《猫经》全篇,一眼便认出了这头突然出现在法场的恶名昭彰的“神獒”,正是一头生性猛恶的鞑子犬,心中微微有些惊讶。

  这里有人便会问了,你学的不是《猫经》吗?为何还能相狗?

  诸位有所不知,这《猫经》内容虽大半皆与猫有关,小半则是关于犬、鼠、兔之类,只因猫占的篇幅最多,故称“猫经”,并不是说通篇记载的全是“相猫之术”。

  道人用之前在古墓里取得的一些宝物“醍醐灌顶”,学成了《猫经》,不仅掌握了相猫之法,更会了一些分鼠辨狗、识鱼认鸟的门道,按书中所言,此为猫狗之道。

  这猫狗之道看上去,似乎不过是些不入流的奇门淫技,上不得台面,但这世间物术各有各的用法,其实不分高低贵贱。

  只有不会用的人,没有鸡肋的术。

  在某些时候,那些最不起眼的东西,往往能派上最关键的用场。

  譬如现在。

  早在那“神獒”刚露面的时候,李长清便坐在楼上一眼识破了它的跟脚,从而看出了其弱点所在。

  当然,有没有弱点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区别。

  弹指可灭。

  不过考虑到在场的灵州百姓太多,过于高调可能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他并不想让金棺村的事重现,所以并未施展什么惊世骇俗的手段。

  只独坐席中,单手将剑掷出,一剑戳住了将那神獒鞑子犬,从狗爪下救了那刑部刘五爷一命。

  刘五爷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没死也丢了半条命,此时狗嘴脱险,尚且惊魂未定,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来不及多言,只冲剑来的方向拱了拱手,便被他的五个壮汉徒弟们架着逃走了。

  趁着这个机会,围在刑台四周的群众一下子逃了干净,能看出来这些百姓对这群吃人的野狗是怕惨了,跑的时候连头都不敢回,个个面如土色,神色惶惶。

  唯有那些还算镇定的,扭头目睹了刚才道人一剑的风采,心中震惊的无以复加,偷偷躲在了一旁的巷弄里,暗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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