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书店胡文案(3)_穿到古代当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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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霄云在车厢里发了一下呆,想起什么,准备从车厢里爬出,钻到车厢底下去看看。在准备下车的时候,怀里一个小东西掉了下来,在车厢底上跳了几下才老实躺下。楚霄云好奇地捡起那玩意,才发现是之前苏文用来当顶针的那枚破扳指。他想起上次给苏文买了一只真的顶针,就打算把这破扳指丢掉的。结果揣怀里搞忘了,后来又负伤回家休养,就忘了这事。

  楚霄云捡起那枚扳指,准备丢出车外,却在拾起扳指时,看到看到左车厢壁快要挨到车底的地方,有两道模糊的血痕。要不是楚霄云弯下身子去捡扳指,眼睛刚好对到那个地方,根本看不出那里还有两道模糊的血迹。

  这个位置的血迹是二队案卷上没有记载的,楚霄云有点兴奋。他趴下身子仔细地观察那两道血迹,发现这两道血迹与先前看到车厢后壁上的血迹形状不同。不像是浸染上去的,倒像是手指刻意在上面蹭出来的。然后又被什么东西擦拭掉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是死者临死前挣扎留下的证据?如果是,这两道的血迹这么模糊,难道是凶手发现擦掉的缘故?如果凶手要是想清理马车上的血迹,为何只清理这里,不管后厢壁上的血迹呢。那里的血迹可明显多了。并且,要想彻底毁掉血迹,不是用水冲洗更好容易毁去痕迹吗,这样蹭掉又算怎么回事!

  楚霄云摇了摇头,这个时候他有太多的小问号了。不过要是在前世的现代社会就好了,一个验血不敢说真相大白,起码能确定这血迹是不是报案人留下的。

  从二队的案卷来看,这个社会的法医学应该还没有这

  么先进。楚霄云依稀记得,前世所在的社会都是二十世纪他所在的国家才建立了第一个血库。现在这社会发展的程度,离那个时候还早着呢。楚霄云对仵作能验出血迹的主人不报希望了。

  楚霄云叹了口气,要是有现代的刑侦技术就好了。他有点丧气地锤了车厢一拳,发现手有点疼,原来是那枚扳指还握在手心里的缘故。他看了看那枚扳指,今天还多亏它了,不然发现不了这个新线索。有没有用且不说,总归是一个新发现,这个扳指也算是立了个功劳。

  楚霄云一时有点不忍心丢掉它了。

  要不还是拿回去还给苏文吧,让他处理。这么想着,又把那枚扳指放回怀里。

  楚霄云想起自己原本是要到车厢底下去看看来着,赶忙从车里出来,钻道车底下。抬头看去,车厢底下很干净,没有血迹渗透过的痕迹,也没有清洗过的痕迹。说明流的血不多。这样看来,不管这车上的血迹是不是人血,起码这车不会是第一现场,顶多是个搬运工具。且搬运的时候,人已经死了很久了吧,不然不可能只流那么点血。不过那血迹的高度又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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