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4章 今晚别走了好吗? (感谢Bloodeagle血鹰的大保健)_我的傲娇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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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得过的,皆不是难,躲不过的,皆是机缘。

  我始终没有躲过和于晓婉的再次相见。

  对于男人,前女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有一部分男人会选择分手之后做朋友,而另一部分,则是分手之后老死不相往来。

  他们各有各的说辞。

  我和于晓婉分手之后,我果断的选择了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我才明白,当初的选择就是在害怕如今的迷茫。

  前女友代表着男人的一段回忆,一段永远抹不去的回忆。

  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有两个最大的敌人,男友的老妈和他的前女友。

  我很庆幸,我未来的女友只剩一个敌人了。

  我一直觉得和前女友保持联系,是一种很矫情的行为,既然不能再爱了,何必要时刻掀起过去的回忆呢?如果深爱过,掀起的回忆只会刺痛自己。

  曾经我问过一个逗比:“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吗?”

  他如此回答我:“你很缺朋友吗?”

  开门的一瞬间,看到眼前病怏怏的于晓婉,我的确掀起了太多的回忆,这是不自觉的回忆,迷茫的回忆。

  “以前就总提醒你,别工作的太累,你一熬夜就很容易生病,你明知道自己身体熬不住,还折腾自己。”

  我把她扶到床上,给她倒了杯热水。

  “如果我没生病,你会来看我吗?”

  她清秀的脸色挂着惨白,病痛让微笑都显得很勉强。

  “你怎么搬到A市住了,不在香海镇工作了吗?”

  我没有回答她。

  会去看她?

  我想不会吧,我和她没有再联系下去的理由了。

  “还记得上次见面吗,我说来市区开表彰大会,被表彰的人就是我,教育局把我从香海镇调到了市区的高中,刚来工作几天,想多熟悉下环境,不小心就病了,A市我也不认识什么朋友,所以就给你打电话了。”

  她说的有气无力,原本如黄莺般动听的声音,也显得沙哑。

  长年的教师工作,让她的喉咙会经常生病,我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应该是熬夜着凉了。

  “刚来工作别太拼命,你好好躺下,我去给你熬一碗姜汤。”

  我给她盖上被子,转身去了厨房。

  她说得没错,来A市工作,她没什么朋友,也许上次见我也是一次老朋友叙旧而已,只是我过于执拗于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于情于理,她还是小胖的表姐,于叔叔的侄女,我受小胖一家人的恩惠,她生病好好照顾她,是应该的。

  这间单身公寓的装修很现代很时尚,而且价格不菲,我想这里住都应该都是高级白领吧,教师工作的于晓婉,工资并不低,而且她的家庭条件也很优越,住在这里算是低调了。

  房间里没有太多于晓婉的装饰,她刚搬来不久,没来得及带太多东西,因为她也很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现代女性类的读物和教育类的读物,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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