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九章,恃强凌弱章执虫_我替妖族斩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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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住了,我是章执虫!不是什么十圣之子!”别人也许以十圣之子为荣,章执虫却以之为耻。

  只因为无论他做什么,别人都会在惊叹之余,补上一句不愧是十圣之子!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可惜打狗的人根本就不怕主人,甚至那人连主人也要一块打。

  而主人既没有本事去反击,也没那个胆量去讨要说法。

  “丢人现眼!”刘继丰咬着牙,离开葫芦岛之前,他还以为手下三奴修为通天,在北冥地界内都可以横行无阻。

  如今呢?昔日夫子庙内那神奴死得蹊跷就不说了,精血已经修炼到一龙之力的精奴居然被化炁境界的章执虫打得不敢还手?

  你那一龙之力是白修的?

  殊不知当初白寻在见到精奴的时候,就已经嘲笑过他不过是一虫之力。

  可以说,修为名不副实的精奴已经是修士界的耻辱了。

  “太子殿下,你还不走?是想让我帮你一把,把你踹回学宫吗?”章执虫为人行事都是靠着一股“意气”,凡事任我意,哪管他是谁。

  说白了,这种随心意的做法,更类似野兽的凶残本性。

  刘继丰说精奴丢人,丢的自然是他的脸面。可是他现在就这么走了,不是继续丢人?他以后还怎么见人?

  难道他要顶着个“被章执虫吓得屁滚尿流”的污名留在溪湖学宫?

  不可能的,从他昨晚去找李栀就能看出,他虽然好色胆小,却也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修士。

  从刚才他没有继续纠缠胡云也能看出,他自己内心也在矛盾。

  他不想继续当一个一无是处只知道调戏妇女的草包,却按耐不住自己对胡云的渴望。

  就在刘继丰踌躇不前的时候,李栀和张孤桐刚好露面。

  早在章执虫和精奴动手之前,他们就看到了夫子庙前的纠纷,可是两人动手太快,只是几个眨眼的时间,精奴受伤,章执虫手臂骨折。

  李栀挤进人群,把张孤桐留在外面。他先对刘继丰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多说什么。

  “章同学,你这么欺负同窗,影响很不好吧?”李栀笑嘻嘻地先和章执虫打着哈哈。

  章执虫挑眉,对这个在纳新上痛哭流涕的书呆子十分不屑。“哦?你个爱哭鬼在这里干嘛?这没你说话的资格?”

  “这是什么话,说话还要有资格?

  大家都是同学,难道还分三六九等?难道你还非要压迫我和刘同学?你看,你都把刘同学家里的可怜老人打成什么样了?”

  李栀一脸无辜,口中的声音却是越来越大。“你不要因为刘同学和我修为低就欺负我们啊,我们一个刚刚封神锁精,一个刚刚动神,哪里惹得起你这个化炁境界啊?”

  刚才精奴和章执虫交手可谓电光石火,很多人在尘埃落定之后才发现这里出了事情。他

  们根本不知道交手双方的修为,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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