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四十五章 都得死!_大明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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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思齐到死也没想明白,为什么那个六首状元会不惧怕马刀?难道文曲星下凡的说法是真的,这人真的是个神仙?

  人民币玩家依旧在狂挥手中的马刀。

  对于杨少峰来说,防御这个概念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交趾叛军在面对自己这身连脖子和眼睛都保护起来的盔甲的时候,连破防都做不到,还有什么好防御的?

  与之相反的是,自己手中的马刀别说是面对没有盔甲的交趾叛军,就算是面对着身穿普通盔甲的大明士卒,基本上也是个一刀两断的局面。

  任性的人民币玩家,莽就是了!

  黎利的脸色变得越发难看了——黎思齐是自己的长子,也是安南国未来的太子,如今成了肉泥……

  站在黎利身后的丁礼向着黎利躬身一拜:“王上稍待,臣愿去擒杀此獠!”

  黎利阴沉着脸,沉声道:“换重兵器!那贼子手中的马刀锋利,盔甲又结实,一般的马刀根本对付不了他。”

  丁礼拱手应了,命人抬出一根之前缴获的狼牙棒,拎在手里掂了掂,便又点齐了兵马向着杨少峰冲了过去。

  此时的杨少峰已经快要杀穿之前黎思齐所带的兵马,离着黎利的黎字大旗也越发的近了一步,眼看着一人手拎狼牙棒就向着自己冲了过来,杨少峰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妈哒,狼牙棒啊,这东西绝不是自己手中的长刀所能抗衡的!

  百步,八十步,六十步,五十步……

  杨少峰胯下的踏雪本就是极为神骏的千里驹,此刻在战场上跑开了性子,速度顿时又提升了一截,比往常跑得又快了三分,虽然丁礼骑的滇马跑得慢,可是此刻杨少峰离着丁礼的距离竟是越来越近,便是连丁礼脸上的狞笑都能远远瞧见了!

  杨少峰索性不再去管胯下的战马,反而将右手的马刀交在了拎着马缰的左手,右手从踏雪的脖子处掏出军中都还没有大规模配备的燧发枪,对准丁礼便抠动了机括。

  砰的一声巨响,丁礼仰面栽倒于地,接着就被杨少峰身后的战马给踏成了肉泥。

  黎字大旗下,黎利的脸色终于不再是刚才的阴沉如水,而是变得比哭还难看——这他娘的是个什么神仙啊!火铳居然都不需要点燃火绳的?

  将已经击发的火铳随手扔掉,杨少峰又将马刀换回右手,继续狞笑着向黎利所在的方向猛冲。

  这哪儿是个叛军首领?这他娘的就是个会行走的军功,是老子战神威名的踏脚石,是老子的冠军侯!

  更重要的是,只要宰了黎利,整个交趾的局面就算是彻底盘活了!

  黎字大旗下,见左右之人都已经不敢再主动请战,脸色如同吃了屎一般难看的黎利冷哼一声道:“想来不过是能瞬间击发一次的火铳而已,现在那贼子已经弃了火铳,想来便是因为用不成了。现在谁敢去擒杀此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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